高德起訴滴滴索賠7000萬,涉7名跳槽員工
2017-02-17 13:33:44 責任編輯:
摘要:7個員工,每人一個案子,因為侵犯商業機密,每個案子向滴滴、員工共索賠1000萬元,一共是7000萬元。另外還有訴滴滴不正當競爭,索賠500萬元。
據報道,2017年2月16日,北京朝陽法院發布案件直擊公告稱,因認為7名員工違反競業限制責任加入滴滴,高德提起8起不正當競爭訴訟。
“7個員工,每人一個案子,因為侵犯商業機密,每個案子向滴滴、員工共索賠1000萬元,一共是7000萬元”,知情人士介紹:“目前,這只是起訴書里的索賠,不排除開庭時增加或者變更索賠金額。”此外,高德還以虛假宣傳為由,起訴滴滴不正當競爭,索賠500萬元。
需要指出,近年來科技公司在競爭中頻繁上演人才挖角大戰。不久前,華為曾對6名前中高層領導提起刑事訴訟,稱后者攜帶內部資料至樂視、酷派,其后,這6名前員工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2014年,騰訊還起訴加入了阿里巴巴的原高管劉春寧違反《保密及不競爭協議》。
根據朝陽法院公告,高德軟件有限公司、高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起訴原在高德工作“年限較長”的原高級經理胡先生,及掌握公司核心商業機密的6名員工。高德稱,“胡先生在從高德軟件離職后,在競業限制期內入職與高德有直接競爭關系的嘀嘀無限科技發展公司”,而且,高德認為,“嘀嘀公司為了幫助胡先生規避競業限制責任,與胡先生本人、中智公司共同串通將胡先生的勞動關系放在表面上與高德無直接競爭關系的中智公司,后又遷回嘀嘀公司”。中智公司是一家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的知名國有企業,其宣傳新聞中顯示中智公司與滴滴打車之間存在商業合作關系。胡先生之后,6名高德工程師在短時間內相繼離職并為滴滴服務,且“上述人員是公司重要研發人員,均掌握公司商業秘密,部分工程師在離職前還大量拷貝了公司商業秘密,嚴重損害了公司權益”。為此,高德起訴滴滴、中智、7名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構成不正當競爭,且要求滴滴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目前,科技公司與其工作人員簽署勞動合同時大多會簽署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并且支付約30%的月薪作為“競業限制補償金”,以此約束員工行為,保護公司商業機密,并限制競爭對手的挖角行為。但這并未能阻止大型科技公司之間成批量的挖角行動,而這也與隨之而來的“侵犯商業秘密”的訴訟相互呼應。
“高德與滴滴沒有明顯的地圖業務競爭,最初只有快的打車使用高德地圖,而滴滴一直用騰訊的地圖,后來快的、滴滴合并之后就與高德沒有合作了”,一位高德前員工告訴記者:“但在數據運營、廣告領域,高德與滴滴確實是競爭關系 。阿里巴巴收購高德之前,高德主要靠地圖、導航數據來做廣告、O2O業務盈利,阿里收購之后雖然沒有盈利指標,但產品主要方向依然是這一領域。而滴滴也有根據出行大數據打造的廣告業務,這次涉及的商業機密可能就是這個領域。”此外,高德和滴滴均有發布類似“出行報告”或“出行數據”,顯然雙方存在“數據競爭”。
“員工究竟掌握了什么機密、這些機密在高德用在什么地方,是否有在滴滴打車的產品、功能上應用,這些舉證材料,高德起訴之前應該已經收集并做了公證”,前述知情人士介紹:“但目前并不知道法院是否會采納、認可。”
此外,也有熟悉高德、滴滴的律師猜測:“后面應該會和解。兩家公司都有合作得不錯的人,現在掐一掐,后面還是會坐下來談。”(21世紀經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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