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北京市交通委運輸局有關負責人做客首都之窗時表示,年底前,城六區將再增9175個居住區停車位,同時五棵松、石景山八大處等五大公共停車設施項目將陸續開工。另外,在回答網友提問時,市交通委運輸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停車設施建設到位的前提下,憑停車證明購車將成為未來的趨勢。
這一話題引起了網友的激烈討論:“泊位證”制度可行嗎?若真的實施,會是怎樣一番景象?是得大于失抑或失大于得?有無其他更好的“控車”政策?
砸鍋賣鐵搶車位
美國人說,中國消費者去到國外買包包,無論好壞,先搶在自己手中,再一邊排隊埋單一邊細細挑選。但美國人不知道,要在中國生存,不學會搶,你就算砸鍋賣鐵,也難以過上好日子!
瞧,北京人民往后可能又得搶車位了,因為他們要購車的先決條件,有可能又轉變成已擁有車位這一剛需硬件了。在最早限購之前,為了獲得購車資格,北京人民開始搶購汽車,搶著車上了牌,就是可以據此車牌不斷地升級換車。
對于那些第一輪搶不到車牌的百姓們,政府也給了一條路走———天天去搖號,一期不行二期,二期不行三期……長此下去,有車生活總有一天能實現。
然而,現在風向又轉了。如果購車要“泊位證”,那么,我敢說,這幾天,北京五環外的車位價能在廣州買個小兩房了。
“泊位證”表面上是在控制車的量,但實際上卻又暗地推動車位價上升,這是把汽車行業的調控轉嫁到房地產業的調控?百姓購房本已非常困難,如今再推高車位價,就如同脫了一件舊衣,再披上一個爛麻袋。
不過,也有人認為,若是沒錢,就別買車了,知道嗎?這是個拼爹的時代!的確,若是自認拼爹、拼爺都拿不出那么多鍋去砸,干脆就死了開車這條心吧!
對新車主不公平
一邊是全國汽車市場銷量增速乏力,另外一邊卻想著法子限制車輛增長過快。“泊位證”制度的建議者的依據是北京市近50%的車位缺口,這也意味著北京市504萬輛登記在冊的機動車中,有一半沒有“安身之所”。在這場城市交通與汽車保有量的博弈之中,有建言權利的代表只想到了控制機動車快速增長的“限制”政策,而沒有想到為方便老百姓駕車出行的“疏導”措施。立場和角度的不同,“泊位證”制度自然也備受質疑。
很顯然,應對“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個糾纏不清的哲學問題,“泊位證”制度給出的答案非常簡單,沒有車位,就無法享受汽車所帶來的工業文明,如果在對已購車群體中的泊位分布數量沒有充分調查之前,貿然執行“泊位證”制度,這只能證明這項制度對后來者的不公。而當車位成為北京市的稀缺資源時,原來有車的老車主有更大的幾率擁有車位,這樣在制度上就造成了購車資格分配的不均。
或許,我們應該換個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停車位短缺不能成為限制車輛消費的理由,而應當成為深層次解決居民出行問題的契機。
不如多建停車樓
專家提出“憑位買車”的建議其實并不唐突,因為該政策之前就曾實施過。但當年的停車泊位,生出了多少荒唐現象,為人所詬病。如今再重蹈覆轍,狀況能有好轉嗎?筆者看來就未必,反而會讓交管秩序越來越糟。
先不說北京市眼下能拿出多少合法的停車位,單想想“憑位買車”的后果就不堪設想了。在緊張、有限的停車位面前,勢必會將一個停車位價格炒得越來越高,恐怕到時候消費者兜里的銀兩買得起一輛車也買不起一個停車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憑“泊位證”購車,少不了會滋生出另一個群體———販賣“泊位證”群體,而絲毫不能解決停車矛盾。另一方面,通過產權證明購買機動車制度間接將導致房價迅速回到大漲通道。
為什么不能多建一些停車樓呢?紐約私營停車場生意興隆,年收入超過10億美元。東京的停車場數量多、規模大,形成了一大產業。除了推廣建設容量更大的停車樓外,也可以考慮在現有設施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開發停車空間,如漢城推出居民區街道停車制度與家庭停車場支援制度,政府對每個停車位給予一定補貼援助。我國相關政府部門是否也要考慮“多條腿走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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