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出臺了《南昌市城區停車場建設項目“以獎代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公共停車場建設運營,緩解城區“停車難”。

獎補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1:1比例籌集
據了解,《辦法》中的“以獎代補”資金是指市、區兩級財政為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公共停車場而設的專項補助資金。獎補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1:1比例籌集,實施范圍為東湖區、西湖區、青山湖區、青云譜區,獎補對象為2016年-2020年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公共停車場的企業,對社會資本與財政資金共同投資建設的,按社會資本占投資額比例進行獎補。享受“以獎代補”政策的公共停車場項目必須是列入城區公共停車場年度建設計劃的,市停車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設計方案進行了聯審備案和完成驗收并向社會開放的。
每個泊位最高可獲1.8萬元獎補
公共停車設施竣工并經驗收合格后,市、區兩級財政對停車設施建設資金實行一次性獎勵補助。補助標準為:地上多層坡道式停車樓1.2萬元/泊位,地上垂直升降式(塔庫式)和巷道堆垛式1萬元/泊位,地上升降橫移式7000元/泊位,地下坡道式停車庫1.8萬元/泊位,地下附件機械式停車庫1.2萬元/泊位(底層按地下坡道式標準進行補助)。
“以獎代補”資金申報時間為每年6月30日前
記者了解到,城區公共停車場建設項目“以獎代補”資金實行申報制,各城區申報主體為區停車場建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申報時間為每年6月30日前。市城管委將會同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國土局等部門組成聯合評審小組,對申報項目進行實地檢查,評審時間為每年7—9月。對通過評審的項目,由市城管委會同市財政局下達各建設單位公共停車場“以獎代補”項目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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