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區(qū)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中心”)受南京六合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委托,對交通設備(項目名稱)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茲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報價和談判。
1、項目編號:LHZC-2014J04
2、項目名稱:雙客路信號燈設備
3、供應商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2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guī)定的特定條件,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所報貨物須通過公安部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測中心檢測合格。
(需提供相關材料復印件加蓋談判人公章)
4、競爭性談判保證金:供應商應從本單位基本帳戶支付談判保證金人民幣叁仟元整,僅限本票、匯票、電匯、同城轉賬支票(僅限南京市供應商)(拒絕其他任何方式)方式交納。未按要求交納保證金的,談判響應文件將被拒絕接收。(保證金不需封裝在談判響應文件中,單獨隨談判響應文件同時遞交談判地點。)
5、競爭性談判文件獲取方法:網站下載。
6、談判文件份數(shù):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貳份副本),每份談判文件須清楚標明“正本”或“副本”。
7、遞交響應性文件時間、地點:2014年1月15日下午2:10--2:30,區(qū)政務中心七樓;談判時間、地點:2014年1月15日下午2:30,區(qū)政務中心七樓,屆時請參加談判的單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參與談判。
8、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后,供貨至采購人指定地點安裝完畢,買方、監(jiān)理聯(lián)合驗貨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50%,結算審計后付至審計價的70%,余款在采購貨物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滿一年后三十日內付清。
9、交貨并安裝完畢時間:簽訂合同后7日內交貨,20日內安裝完畢。
10、質保期:信號燈須提供免費三年(不低于)質保;保修期內發(fā)生故障2小時內響應,并免費維修至正常使用(提供承諾書),否則為廢標處理。
11、勘察現(xiàn)場:擬參加談判供應商必須在談判截止時間前與采購人聯(lián)系并自行前往。
勘察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采購人):陳工
電話:57756534/15951626577
以上若有變更將通過原公告發(fā)布媒體發(fā)布,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遞交響應性文件截止時間前一天關注南京市政府采購網站有關本項目有無變更公告。如果沒有及時關注本網站公告導致誤投標,其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集中采購機構:南京市六合區(qū)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南京市六合區(qū)雄州東路1號
聯(lián)系人:沈筱波、張雷
聯(lián)系電話:025-57130508
傳真:025-57130517
郵編211500
保證金收款單位:南京市六合區(qū)政務中心
保證金收款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保證金收款帳號:43010157090018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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