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性資金是交通投資的重要來源和基礎性保障,但是一直存在來源不穩定、規模不穩定、管理過于分散、預算粗放、使用欠規范等突出問題。
在今年“兩會”期間,來自江蘇代表團的全國人大代表、交通運輸部原副部長、中國公路學會理事長翁孟勇帶來了名為《關于建立交通發展基金制度,促進交通持續健康發展的建議》(下簡稱《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公路學會理事長翁孟勇
《建議》指出,交通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性、服務性、引導性、戰略性行業,交通發展對投資需求巨大。2017年我國鐵路、公路、港口、航道、機場等交通基礎設施總投資占GDP的3.8%,對經濟穩增長發揮了重要作用。
財政性資金是交通投資的重要來源和基礎性保障(包括車購稅、燃油稅、港建費、鐵路建設基金、民航建設基金等專項資金、各級一般財政性資金、地方政府債券等,以專項資金為主),以有限的規模吸引了大量社會投資,對拉動投資、推進民生基礎設施建設發揮了關鍵作用。但是,也一直存在來源不穩定、規模不穩定、管理過于分散、預算粗放、使用欠規范等突出問題。
《建議》稱,當前,我國交通已開啟建設交通強國的新征程,應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探索建立交通發展政府性基金制度,規范資金使用管理,提高投資績效,為交通發展提供持續穩定的財政保障機制。
——為交通投資提供持續穩定的公共財政保障,對適應新階段交通投資需求特點和經濟穩增長具有重要意義。
交通不僅建設期投資強度大,運行維護期也需要持續穩定的大量投資。我國綜合交通正處于大規模加快成網建設期,投資強度較高,預計2030年之前我國綜合交通投資占GDP的比重將維持在3.2%以上。
翁孟勇透露,據了解,目前正在醞釀相關稅改方案,中央專項車購稅即將調整為地方一般稅,港建費和民航建設基金存在被取消可能,燃油稅專項用于交通支出比重不斷下降,且隨著新能源汽車普及,未來燃油稅收入增長將放緩甚至負增長,而一般財政性資金和地方政府債安排用于交通的支出極不穩定,規模偏小,這些變數和趨勢將給未來交通發展資金保障帶來較大挑戰。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交通政府性基金,形成多渠道的財政性資金池子,平復波動,為交通投資提供持續穩定的財政性資金來源和基礎性保障。
——完善資金使用管理,對規范交通投融資和控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各種來源的財政性資金匯集到地方,性質不一樣,管理主體不一樣,成為了地方的融資資源,為各類融資平臺打開了資金騰挪的空間,“八個瓶子七個蓋子”不規范運作普遍,一些資金在使用過程中被逐級加杠桿,風險不斷積累。目前全國公路系統的債務余額巨大,且每年均在快速增長。建立交通發展政府性基金,建立一套統一的資金使用管理制度,有利于約束規范地方融資,對行業降杠桿、控風險有積極作用。
——優化資金科學分配,對提高投資績效和交通發展提質增效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交通預算編制還比較粗放,建設項目的資金預算編制依據主要是規劃未達標里程,養護項目的資金預算編制主要依據各地的交通網絡規模和技術等級。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交通發展工作重點也逐步由量的增加轉變到質量和效率的提升上來,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通過交通發展基金制度系統性設計,建立和完善交通預算績效制度,以“提升安全性能、減少擁堵、促進節能減排、降本增效、加強網絡連接”績效目標為導向,作為項目預算編制依據和考評依據,可以極大提高交通投資績效,有利于交通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
關于基金的目的。
順應新時代建設交通強國的需要,按照財稅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借鑒發達國家成功經驗,建立交通發展基金制度,加強交通運輸發展公共財政保障能力,穩定交通運輸發展財政性資金來源,規范資金使用,控制債務風險,科學化交通預算,提高交通投資績效,促進行業治理能力現代化。
關于基金的定位和分級。
交通發展基金為政府性基金,根據需要,可作為引導性投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設立多種形式的產業基金。建立中央和省級兩級交通發展基金,中央層級基金主要投向中央本級交通財政事權,分擔共同財政事權支出,適當補助地方財政事權支出;省級基金主要投向省級交通財政事權,分擔共同財政事權支出、適當補助市縣事權支出。
關于基金的組成。
交通運輸發展基金為由目前各種交通專項稅費、用于交通支出的一般性財政性資金、政府債券、政府投資收益等組成,有別于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新設稅費來源性質的政府性基金,是現有資金來源組成的資金池。
關于基金用途。
主要安排用于包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養護管理、交通運輸基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債務償還、交通轉型升級戰略性引導支出。為促進綜合運輸協調發展,可從中安排部分資金,設立專門的綜合交通運輸發展子基金。
關于基金使用管理。
基金堅持專項用途、統一管理和規范使用,合理界定財政部門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預算編制和審批、項目計劃、資金撥付、資金使用監管、績效考核的職責分工。按照資金支出的不同性質,嚴格資金撥付程序。加強基金中的政府性債務管理,為債務確定控制線和合理規模區間,建立債務風險預警及應急處置機制,建立債務風險評測指標。
強化基金績效管理,逐步完善績效目標設定、績效跟蹤、績效評價及結果運用有機結合的事前、事中、事后績效管理機制,建立具有交通特色的預算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編制三年滾動預算、調整資金支出結構、完善資金政策的主要依據。加強基金對創新性交通PPP項目的支持,嚴格按照PPP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加強基金安排用于產業基金的資金監管。
翁孟勇建議,有關部門著手研究建立交通發展基金制度的可行性,可結合未來的交通專項稅改革,先行在省級層面開展試點,出臺基金使用管理辦法,總結經驗,條件成熟時,在全國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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