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10日,深圳市交通委發布了咪表卡余額退還辦法。余額退還工作將于7月13日啟動,為期三個月。余額退還包括本金和利息。據統計,深圳市民手中所有的咪表卡總余額約有1900萬元,意味著這筆巨額資金終于要解凍了。
6月10日,深圳市交通委發布了咪表卡余額退還辦法。余額退還工作將于7月13日啟動,為期三個月。余額退還包括本金和利息。據統計,深圳市民手中所有的咪表卡總余額約有1900萬元,意味著這筆巨額資金終于要解凍了。
余額有兩種退還方式,一種是退還到持卡人的宜停車帳戶內,一種是退還到持卡人的銀行帳戶。據道交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咪表卡是不記名卡,其持卡人負有妥善保管責任,按照合同法和物權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咪表卡余額退還以持有有效的咪表卡為前提。咪表卡的余額,以現場余額讀取工具系統和讀卡器讀取的數據為準。如果出現咪表卡遺失,或者咪表卡損壞等導致無法正常讀取咪表卡余額的,因不符合債權轉讓條件,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和市財政委依法不予受理,依法不予退款、賠償或補償。
附:通告全文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關于正式啟動咪表卡余額退還工作的通告
深財資〔2015〕25號
為維護社會公眾利益,依法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妥善退還咪表卡余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深圳市機動車道路臨時停放管理辦法》等規定和市政府工作安排,經報市政府批準,市財政委員會、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決定正式啟動咪表卡余額退還工作。現將咪表卡余額退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咪表卡的含義
本通告所稱的咪表卡是指我市原咪表停車項目停車卡,即在我市原咪表停車項目中,由深圳市高戍達停車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原深圳市高潤豐停車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戍達”)于1997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期間依法對外銷售的停車卡(咪表泊車卡),屬智能卡(IC卡)、不記名卡,可用于繳付我市原咪表停車項目城市道路臨時停車占道費。我市原咪表停車項目自1997年10月1日起實施,至2007年9月30日終止。
二、受理機構
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
三、受理時間
咪表卡余額退還的受理時間為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10月13日,具體為每個工作日的9:00-11:30和14:00-17:30,工作日、雙休日、節假日的確定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文件執行。
咨詢電話:12328。
四、受理地點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3號福田交通樞紐中心福安大廈東座首層。
五、退還金額
退還金額包括咪表卡余額本金及利息。
?。ㄒ唬┻浔砜ㄓ囝~本金。以咪表卡余額讀取工具系統和讀卡器讀取的數據為準,由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和咪表卡持卡人(簡稱“持卡人”)現場共同確認。
?。ǘ┻浔砜ㄓ囝~本金的利息。利息計算期間統一為自2007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7月12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五年以上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不計復利)。經計算,1元現金在該期間的利息為0.52元,本息合計為1.52元。因此,咪表卡余額本息的快速計算公式為:咪表卡余額本息=咪表卡余額本金×1.52。
六、退還方式
持卡人可以選擇以下任意一種方式辦理退款:
?。ㄒ唬┮猿渲捣绞睫D入持卡人在我市新一輪路邊臨時停車收費管理系統注冊的用戶賬號(即在該系統注冊的手機號碼)。
(二)以銀行轉賬方式轉入持卡人銀行賬戶。
七、退還性質
咪表卡余額退還的性質屬于債權的轉讓,即持卡人將其對高戍達享有的債權轉讓給市財政委。持卡人向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申請辦理余額退還,須在現場當面簽署《債權轉讓確認書》。市財政委依法取得咪表卡余額本息的債權,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按程序向原持卡人退還相應余額。
八、受理材料
持卡人向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申請辦理咪表卡余額退還受理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咪表卡原件及復印件。
(二)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三)須在現場當面簽署《債權轉讓確認書》,自愿將債權轉讓給市財政委。
?。ㄋ模┻x擇以充值方式轉入持卡人在我市新一輪路邊臨時停車收費管理系統注冊的用戶賬號的,須提供已在我市新一輪路邊停車收費系統注冊的用戶賬號(即已在該系統注冊的手機號碼)。
(五)選擇以銀行轉賬方式轉入持卡人銀行賬戶的,須提供境內銀行卡(信用卡除外)賬號以及卡片復印件(驗原件)。
九、受理回執
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負責對持卡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當場出具《咪表卡余額債權轉讓受理回執》。
十、充值或支付
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負責按照退還方式將每日咪表卡余額退還受理情況匯總,每周二(法定節假日順延至節后第一個工作日)將上周咪表卡余額退還受理匯總表分送市交通運輸委、市財政委、市審計局。對選擇以充值方式轉入持卡人在我市新一輪路邊臨時停車收費管理系統注冊的用戶賬號的,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自受理登記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相應金額充入原咪表卡持卡人登記的新停車收費系統用戶賬號。對選擇以銀行轉賬方式轉入持卡人銀行賬戶的,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自受理登記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負責將相應金額的款項轉入原咪表卡持卡人銀行賬號。
十一、其他事項
?。ㄒ唬┻浔砜ㄊ遣挥浢ǎ浔砜ǔ挚ㄈ素撚型咨票9茇熑危凑蘸贤ê臀餀喾ǖ扔嘘P法律規定,咪表卡余額退還以持有有效的咪表卡為前提。遺失咪表卡,或者咪表卡損壞等導致無法正常讀取咪表卡余額的,因不符合債權轉讓條件,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和市財政委依法不予受理,依法不予退款、賠償或補償。
?。ǘ┤魏螁挝缓蛡€人不得使用偽造、變造的咪表卡或高戍達未對外銷售的咪表卡辦理余額退還。凡是使用偽造、變造的咪表卡或高戍達未對外銷售的咪表卡騙取財政資金的,一經查實,除依法追回有關款項外,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罰;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持卡人在辦理余額退還手續時,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辦公場所秩序規定,自覺排隊、文明用語,不得大聲喧嘩、起哄。對故意擾亂或聚眾沖擊辦公場所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罰;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附件:
1.債權轉讓確認書(范本)
2.咪表卡余額債權轉讓受理回執(范本)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