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交通運輸部副部長何建中和江蘇省副省長史和平在無錫分別代表交通運輸部、江蘇省人民政府簽署《共同推進江蘇省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框架協議》(簡稱《框架協議》),提出2020年率先全面建成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示范省份。
交通運輸部副部長何建中與江蘇省副省長史和平交換協議文本
《框架協議》提出,到2020年,江蘇交通運輸行業率先建成綠色循環低碳交通基礎設施網絡,率先應用節能環保交通運輸裝備,率先建成集約高效交通運輸組織體系,率先建成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技術創新與服務體系,率先夯實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管理能力基礎,率先建成一批國家級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示范城市、公交優先示范城市、示范港口、示范公路、示范航道、示范企業,全面建成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示范省份。
具體指標包括:與2010年相比,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下降16%和18%,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下降20%和22%,港口生產單位吞吐量綜合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下降10%和12%,城市客運單位客運量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下降26%和30%。公路路面舊料循環利用率100%。港口粉塵綜合防治率70%,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處理達標率100%。城市公共交通分擔率26%,城市公共汽車、出租車中清潔燃料車輛比例分別達到35%和65%。
集裝箱碼頭輪胎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RTG)"油改電"和電動起重機(ERTG)實現100%,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ETC)平均覆蓋率100%,干線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ETC)平均覆蓋率50%。干線航道船舶快速過閘系統(水上ETC)平均覆蓋率100%。
為實現這一目標,交通運輸部將加強統籌協調,完善相關政策,積極支持江蘇省加快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
據了解,江蘇省將建立健全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示范省份建設的組織領導體系,完善多部門推進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制定《江蘇省加快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規劃(2013-2020年)》和《江蘇省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區域性試點實施方案(2013-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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