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只有去年12月5日后新購的校車才有財政補貼?已經裝過校車行駛記錄儀的校車還需不需要重新裝設備?《東莞市校車財政補貼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上周公布后引起全市各學校,特別是民辦學校關注。對哪些校車可以申請財政補貼,補貼的金額是多少,如何申領等一系列問題,昨日市教育局召開東莞市校車財政補貼方案工作會議進行了解答。
疑問:享受補貼時間為何從2011年12月5日起?
回應:盡最大限度覆蓋淘汰舊校車的學校
根據近日出臺的《東莞市校車財政補貼實施方案》,我市校車分為A、B、C三類:A類校車是指車輛所屬權歸屬學校的校車,B類校車是指車輛所屬權歸屬村(社區)以及村小組等集體組織的校車,A類、B類校車屬于公益性運營車輛,不管是公辦還是民辦學校的專用校車,只要是在2011年12月5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新購或換購的都可以享受購車價10%(最高每輛3.5萬元)的補貼。C類校車屬于經營性運營車輛,沒有財政補貼。
因為補貼有時間范圍限制,不少學校的校車是在去年12月5日前不久才購買的,恰巧錯失了獲得財政補貼的機會,學校方面有一些失落,并想知道規定去年12月5日這個時間點的理由和依據。
昨日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選擇去年的12月5日作為補貼的起始時間,是基于教育部門當日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校車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到我市超過10年使用期的車輛,不能再申請作為校車使用。因此,補貼按照這個時間點制定是為了對那些積極響應我市校車管理工作的學校進行扶持,同時也是考慮到更換校車在這個時間點后也最為集中,盡最大限度覆蓋到那些淘汰舊校車的學校。
該負責人提醒,校車補貼嚴格按照上述的換購時間范圍進行審查,資金專款專用,若發現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的,取消補貼,并且對于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疑問:自行裝了GPS的校車有補貼嗎?
回應:沒有補貼,需重新免費安裝行駛記錄儀
據了解,目前全市行駛的約5000輛校車中,有不到1000臺的校車已經按照相關要求自行安裝了GPS作為校車行駛記錄儀。根據《方案》,全市將為所有校車免費安裝校車行駛記錄儀,那已經安裝GPS的學校是不是需要再安裝?如果不需要再安裝,那學校能不能直接領取省下的這筆安裝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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